中新網杭州12月11日電 (見習記者 祝曉艷)2008年起施行至今的《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》作了調整,記者從11日從杭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召開了“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修訂實施”新聞發佈會上獲悉,新的醫保辦法不僅取消了中斷繳費人員退休後降低醫保待遇的規定,同時新增在杭大學生門診醫保統籌。
  據瞭解,此次在職工醫保政策方面,杭州市新增了靈活就業人員持證困難人員單獨參加職工醫保的規定,同時取消了中斷繳費繳費人員退休後降低醫保待遇。
  現行的辦法規定,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,如果中斷繳費,則按照中斷時長降低醫保待遇。
  “當時出台這一政策,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“有病來參保,無病不參保”等選擇參保問題。但目前,杭州本市戶籍人員的參保率已達98%以上,選擇參保的問題基本不存在了,這個限制政策也就隨之取消了。”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生育保險處處長倪燦建說。
  在醫保新政中,對於大學生和兒童也作了“照顧”,其中新增在杭大學生門診醫保統籌,即在杭高校的大學生們從2014年9月日起也可以參加門診醫療保險。
  同時把新生兒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享受範圍內,新生兒出生後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的,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。
  而在大病救助方面,新醫保調整了職工醫保中在職人員(包括靈活就業人員等)醫療困難救助的申請起點,由原來個人負擔超過20000元調整為超過15000元即可救助,同時增加少兒醫保最高支付限額(18萬元)以上部分醫療費由財政按70%補助的規定。
  據悉,新修訂的《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》及《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》從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今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、續保手續從12月16日開始按照新辦法辦理,截止日期是明年的2月底。(完)  (原標題:杭州醫保新政明年起實施 增減中改善“看病難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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