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7日,日本國會參議住商不動產院全體會議以213票贊成、18票反對的表決結果,通過了建立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的法案,由於眾院全體會議11月7日已通過類似法案,參院的表決結果意味著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成立法案正式生效。
  日本戰後首個“國安會”及配套的國家安全保障局,可能在今年1借款2月和明年1月分別成立。
  那麼信用卡代償,“日本國安會”究竟是怎麼回事?
  核襯衫心之核心為內閣首相
  根據規定,首相“認為有必要”的外交和防衛重要事項,“認為有必要”的重大緊急事態應對事項,以及“其他首相認為必須的國家安保事項”,都有國安會辦公室出租統領。
  按照日本官方的解釋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的使命,是負責討論、制定日本中長期外交、安全、防衛保障戰略、規劃、政策,制定大規模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措施,並負責對重大事件和大規模災害等第一時間作出反應。
  日本國安會以美國國安會為模板,分為核心成員、常設機構和緊急事態大臣會和機制等組成。
  核心成員只有四人,包括首相、內閣官房長官、外務大臣、防衛大臣。以上四人系日本內閣中負責安保、外交、防務領域的主官,由上述四人組成的核心架構,可有效提升“應急處突”的應對效率,並及時制訂和修改日本外交、安保基本方針和策略。
  上述核心成員中,核心之核心為內閣首相。根據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組織法,首相和首相官邸擁有極大權力,首相“認為有必要”的外交和防衛重要事項,“認為有必要”的重大緊急事態應對事項,以及“其他首相認為必須的國家安保事項”,都有國安會統領。
  核心成員四人外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還設立了常設機構——國家安全保障局,從目前透露的信息,該常設機構有人員約60名,由外務省、防衛省警察部門等派出,內部可能分設宏觀、戰略、情報、中國及朝鮮、同盟國和友好國、中東及其他等六個部門。
 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核心成員會議將兩個星期召開一次,稱作“頂級會議”。如果首相認為需要,可指定四人以外的閣員參與,如果參與者為國家公安委員會成員、國土交通大臣等5人,則連同原先4名核心共計9人,稱“九大臣會和機制”;如尚有其他閣員參與,則為“緊急事態大臣會和”。
  四大臣會議每月兩次,負責制定日本中長期外交和安全保障戰略;9大臣會議同樣定期召開,主要審議方向為國防基本方針。
  國家安全保障局首任局長人選,是現任內閣官房參與的谷內正太郎,首任安全事務助理人選,則是現任首相輔佐官礒崎陽輔。國家安全保障局系內閣官房下屬單位。前面提到的6個保障局下屬部門一把手中,3名來自防衛省,2名來自外務省,1名來自警視廳。
  目的主要是擴大首相權力
 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可以通過減少決策參與者人數,提高重大戰略、機制和事件的行政效率和“處突”能力。一些人擔心,可能導致軍國主義思潮沉渣泛起。
  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最早系2006年由第一屆安倍晉三內閣提出,並作為政府行政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有一種說法稱,安倍晉三對成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興趣濃厚,因此其兩次當選後都強推這一機制;但也有人稱,是美國專家向安倍和自民黨提出了上述建議。2006年僅僅成立了由安倍晉三任領袖的“國家安全官邸改進會議”會議成員包括部分重要閣員和專家。
  2007年2月,內閣向眾院提出第一個國家安全保障機制實施藍圖,但這年12月24日,新上臺的福田康夫內閣宣佈凍結了這份藍圖。當時相關法案草案正在國會眾院審議,卻被這個民主黨政府緊急叫停,連審議流程都原位走完了。
  民主黨上臺後不再提國家安全保障會議,變為在野黨的自民黨則通過黨的外交與防務委員會,不斷提出組建日本國家安全保障公約的倡議,並藉此向民主黨發難。
  2012年自民黨重新掌權後,開始採取各種姿態,竭力讓塵封已久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重新提上議事日程。2013年2月14日,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”專家研討小組正式成立;6月7日,日本眾院通過設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委員會的決議;本月,該決議先後在眾院和參院獲得通過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塵埃落定。
  之所以要推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,照一些知情者的話稱,目的主要是擴大首相權力,提升應對重大、突發事件的效率。正如《讀賣新聞》等媒體所言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可以通過減少決策參與者人數,提高重大戰略、機制和事件的行政效率和“處突”能力。
  一些人擔心,日本推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,可能導致軍國主義思潮沉渣泛起,有人甚至將該機制比擬作軍國主義時代的“軍部”。
  軍部和日本軍國主義相始終,且其核心成員也是四人。但軍部的四核心成員中並無首相,而是陸軍大臣、海軍大臣,參謀本部長和海軍軍令部長,自成體系,游離於民選政府之外,甚至首相也不能制約他們,相反,首相和內閣都會遭到他們鉗制。
  與之相比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的4名核心成員都是清一色的內閣官員,並由總理大臣親自領銜。這些核心成員不僅受制於焦頭爛額的國會,且其常設機構——國家安全保障局甚至還是內閣官房的下屬機構,核心成員中沒有一名現役將領或軍人。
  “國家安全會”監督成難題
  眾院表決通過了“特定秘密保護法案”,根據這一法案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所制定的政策將被納入“特別秘密”範疇,這意味著國民和國會都很難履行審議、監督職責。
  一些人擔心,在“國家安全保障機制”方案通過後,日本首相可以藉機將日本政府多個部門排除在外,且對“國家安全保障機制”如何實施監督,各方也有許多疑問。
  不僅如此,11月26日,眾院表決通過了“特定秘密保護法案”,根據這一法案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所制定的政策將被納入“特別秘密”範疇,這意味著國民和國會都很難履行審議、監督職責,這將極大提升首相官邸主導外交和安全保障政策的順利落實。
  由此可見,國安會的確可幫助執政黨和首相集中權力,卻與全由軍人組成的“軍部”有很大差異,不宜將二者混為一談。
  對於這一法案,部分反對黨議員認為,此舉等於幫助國家安全保衛體系加緊控制信息,併進一步損害公眾知情權,這一意見在11月7日眾院表決權達到高峰,最終迫使執政聯盟作出讓步,同意考慮為“四大臣會面”進行錄音,以備公眾日後查詢審核。
  正如日本媒體所言,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之所以能死灰復燃,重要原因是日本認定自己面對越來越嚴重的周邊安保環境,並試圖藉此說服選民接受增強防衛能力和投入的政府主張。但國安會機制仍是內閣領導下的文官機制,和凌駕於內閣之上的舊軍部存在很大差異。
  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參眾兩院表決中,不論執政的自民黨-公民黨聯盟,連在野的民主黨、大家黨、日本維新會等也紛紛投了贊成票。
  這表明,在日本建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機制問題上,執政黨和主要在野黨間如今並無實質性分歧,類似2007年安倍晉三下臺後的“人亡政息”場面,此番應不會重演。
  □陳在田(學者)
  ■ 相關鏈接
  ●美國
  國家安全委員會
 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美國白宮獨立辦事機構,根據1947年國家安全委員會法和1949年對該法的修正案而設立,總統任委員會主席,法定成員包括副總統、國務卿和國防部長。總統可直接任命國家安全事務助理,不需要經過參議院批准。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統一有關國家內政、軍事和外交機構的信息並向總統提出建議。
  ●日本
  國家安全保障會議
  今年6月,日本政府通過關於新設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的相關法案,並隨後提交國會。作為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的核心,日本將新設由首相、外務大臣、防衛大臣和內閣官房長官出席的“四大臣會議”,負責制定日本中長期的外交和安全保障戰略。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人員編製約60人,職能相當於美國的國家安全事務委員會。
  ●俄羅斯
  聯邦安全會議
 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是俄羅斯安全方面的最高決策機構,1992年根據俄羅斯憲法、安全法和總統命令建立,其職能是審議重要的國家和社會安全建設,制定統一的國家安全政策,總統任會議主席。安全會議秘書是直接服從總統的俄聯邦官員,安全會議的常委和成員由安全會議秘書推薦並由總統任命。主要成員為主要部長和總統辦公廳首腦。
  ●英國
  國家安全委員會
  英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雷同於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模式,其成員包括政府高級官員、軍事和情報機構負責人以及科學家。英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確認英國面臨的威脅,涉及內容廣泛,包括恐怖活動、水資源和能源短缺、自然災害等。該委員會旨在補充、而不是取代現有的內閣緊急狀況委員會。
  (綜合新華社等)  (原標題:解碼“日本國安會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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